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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家药监局发布《处方药网络零售合规指南(征求意见稿)》。该征求意见稿旨在切实保障网络零售药品质量安全,规范处方药网络零售行为。
处方药通常具有较强药理作用或较高不良反应风险,需根据患者具体病情、身体状况及过敏史进行个体化调整,因此必须经医师开具处方后方可购买。患者在医疗机构和实体药店购买处方药,均需要由医师开具的实体处方或电子处方;而与线下购买处方药不同,传统的监管方式往往难以覆盖网售渠道。
自处方药网络销售解禁以来,网售处方药便出现诸多乱象。比如,部分网络销售平台违规展示处方药信息;患者网上购药处方“秒开”,处方审核形同虚设;个别商家通过买药品赠药品、买商品赠药品等方式变相销售处方药,逃避监管。这些行为将消费者置于用药风险之中,也反映出监管环节的诸多漏洞。
近年来,相关部门不断完善相关政策法规,《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药品网络交易第三方平台检查指南(试行)》等一系列文件,均对处方药网络销售进行了明确规范。笔者通过多次网上购买处方药感受到,各大网络交易平台和零售企业在资质审核、信息展示、销售流程上基本实现合规,但在处方开具和审核方面还存在“面子”合规但“里子”不合规的情形。
比如,患者网上购买处方药,确实有医师开具处方、药师审核处方的流程,但处方通常都是“秒开、秒审”,似有人工智能操作之嫌。此外,即使虚构患者和病情信息,网上售药平台也可以开具处方并完成审核,但这样的处方还算“真处方”吗?
关于这个问题,此次公布的《处方药网络零售合规指南(征求意见稿)》有所涉及。征求意见稿提出,处方审核工作由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师或者其他药学技术人员真实开展并签字确认,避免由其他岗位人员或人工智能代为实施;为保证处方审核质量,建议药品网络零售企业将处方审核人员的日均审方数量控制在300张以内。这些规定,对确保处方的真实性有很大作用。
但是,征求意见稿的附则提出,指南仅对处方药网络零售活动的合规管理作出一般性指导,不具有强制性。这意味着,对网售处方药的合规性管理还是要靠原有的法律法规,而此前对网售处方药的要求仅为确保处方来源真实、可靠,对处方内容的真实性并没有硬性规定。
要进一步规范处方药网络零售行为,在监管上还需要进一步动真格。比如,《互联网诊疗监管细则(试行)》明确规定,处方应由接诊医师本人开具,严禁使用人工智能等自动生成处方。
网售处方药的监管也应借鉴这一规定并作强制要求,可考虑在开方环节实施视频问诊,杜绝人工智能的应用,确保患者真实、病情真实。只有处方“保真”,药师才能给予患者正确的用药指导。此外,线上购药也可以用医保支付,监管部门应对虚假处方予以重拳打击,切实维护医保基金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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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吴少杰(媒体人)
编辑:吴刚 杨真宇
校对:李诗尧返回搜狐,查看更多